作者:陈静,刘世喜,胡国华,张学渊,夏彦
病例选择
纳入标准:①经临床检查确诊为眩晕(梅尼埃氏病、前庭神经元炎、外伤性眩晕、药毒性眩晕、突发性耳聋伴眩晕、椎基底动脉供血不足等)的住院患者,年龄18~65岁,性别不限;②试验前未用过其它抗眩晕药;3依从性好,自愿受试,已签署书面知情同意书。
排除标准:①对天麻素及盐酸倍他司汀类药有过敏史,过敏性体质及有过敏性疾病史者;②有严重心、肝、肾疾病或造血功能障碍、出血倾向及出血性疾患者;③迷路炎、听神经瘤、桥小脑脚肿瘤患者;④妊娠、哺乳期妇女;⑤依从性差或生命垂危,不能完成疗程及观察项目者。
剔除标准:试验期间加用或换用其它抗眩晕药物者;因故中断治疗,无法评价药物疗效及安全性者。因严重不良反应停药者不纳入符合方案数据分析(PP分析),但纳入意向治疗(ITT分析)及不良反应统计。
停药标准:①出现严重不良反应不宜继续用药者;②用药3d后病情无改善或有加重者;③病人或家属要求停药者。
观测指标
临床观察:试验期间每日详细观察患者症状、体征变化,并按观察表要求准确记录。
不良反应观察:试验期间密切观察并记录患者出现的与治疗目的无关的各种反应,包括其发生时间、表现、程度、处理经过及转归。若出现严重不良反应(致命、致残、住院时间延长等),必须于24h内报告临床试验负责单位、伦理委员会、研制单位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并尽快提交书面报告。
实验室检查:血、尿常规,肝、肾功能(ALT、AST、TB、DB、BUN、Cr),凝血功能(PT、APTT)及心电图均在用药前及停药后第一天各查1次。
特殊检查:①耳鼻喉专科检查:排除化脓性中耳炎、迷路炎;②神经系统检查:包括脑神经功能、感觉系、运动系检查;③听力学检查:用药前检查电测听1次,如果异常则停药后第一天再检查1次;④前庭功能检查:用药前检查1次,停药后第一天再检查1次;⑤内听道X线照片或脑CT:仅限于排除听神经瘤、中耳炎胆脂瘤或脑肿瘤患者。
结果
两组一般资料比较两组一般资料各项指标间可比性较好,差异均无统计学意义(见表1)。治疗前前庭功能分级与听力检查两组间差异也无统计学意义(见表2、表3)。
疗效评价
ITT分析疗程结束时治疗组与对照组眩晕症状的临床控制率分别为71.79%和54.17%,有效率分别为90.60%和77.50%,两组间比较其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治疗组优于对照组。治疗前庭功能下降的临床控制率分别为62.26%和42.37%,两组间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治疗组优于对照组;有效率分别为81.13%和76.27%,两组间比较其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
治疗听力下降的痊愈率分别为7.32%和19.51%,有效率分别为13.89%和33.33%,两组间比较其差异均无统计学意义(P=0.及P=0.)(见表4)。
PP分析治疗组与对照组治疗眩晕的临床控制率分别为72.41%和54.70%,有效率分别为91.38%和77.78%,两组间比较其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0.及P=0.),治疗组优于对照组。
治疗前庭功能下降的临床控制率分别为62.26%和42.37%,两组间比较其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治疗组优于对照组;有效率分别为81.13%和76.27%,两组间比较其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
治疗听力下降的痊愈率分别为7.32%和13.89%,有效率分别为19.51%和33.33%,两组间比较其差异均无统计学意义(P=0.及P=0.)(见表5)。
安全性评价
治疗组例患者中10例发生不良反应,其中口鼻干燥5例,局部疼痛2例,皮疹1例,嗜睡1例,嗜睡兼有口鼻干燥1例,不良反应发生率为8.33%;对照组例患者中13例发生不良反应,其中局部疼痛3例,头痛3例,局部疼痛伴静脉炎2例,食欲下降2例,皮疹1例,口鼻干燥兼有头痛、皮疹、嗜睡1例,心悸、心率不齐1例,不良反应发生率为10.83%,除1例皮疹,1例心悸、心率不齐患者因不良反应退出外,其余患者均未影响疗程,且不良反应大多为轻度,停药后恢复正常,两组均未见严重不良反应发生,两组间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
实验室检查,治疗组1例ALT治疗前为39μmol/L,疗程结束后1d复查ALT为μmol/L,患者无自觉症状,未行特殊处理,疗程结束后1周复查,ALT恢复正常。
讨论
眩晕是临床常见症状之一,前庭、视觉和本体感觉系统(平衡三联系统)中的任一系统不论是感受器还是与整和功能有关的区域有病变或受到刺激都会出现眩晕。其治疗的基本原则是:首先控制水盐摄入及心理治疗,其次是寻找和治疗原发病,第三是运用使平衡三联系统兴奋性降低的药物,第四是前庭功能锻炼。
天麻素注射液可以针对血管性病因及使平衡三联系统兴奋性降低,所以是治疗眩晕的适宜药物。天麻素注射液是单体制剂,是天麻的有效成分之一,其化学结构为4-羟甲基苯-β-D吡喃葡萄糖甙。
进入体内后先被分解成天麻甙元(对羟基苯甲醇),通过血脑屏障,结合到γ-氨基丁酸/苯二氮卓/Cl受体,继而发挥效应。γ-氨基丁酸/苯二氮卓/Cl通道受体复合物是哺乳动物颅内最主要的抑制性神经介质受体。天麻甙元能竞争性抑制安定等药物与该受体结合,抑制神经冲动向前庭外侧多突触神经元传导,阻断或减弱脑干网状结构上行启动系统,从而发挥其切断不良前庭反射及中枢抑制效应。故从药物作用机理上它具有抗眩晕、镇静、镇痛、抗惊厥、抗癫痫的作用。此外,现代药理学研究认为,由于天麻素能够增加中央和外周血管顺应性,扩张血管,降低中央和外周阻力,从而增加椎基底动脉供血,增加脑血流量,改善血液循环,加速了血液流动速度,故天麻又具有改善心脑血管功能的功效。
对照药倍他司汀是组胺H1受体的弱激动剂及组胺H3受体的强拮抗剂,对各种程度及发作频率的眩晕及不平衡症状均能有效控制及显著改善局部脑血流量,是国内外临床公认的治疗眩晕效果肯定的药物。
本研究结果显示,天麻素注射液组和倍他司汀注射液组缓解眩晕症状效果良好,疗程结束时的眩晕症状临床控制率和有效率分别为72.41%,91.38%和54.70%,77.78%,两组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及P=0.),天麻素注射液组优于倍他司汀注射液组。对于有前庭功能下降的患者,疗程结束时前庭功能临床控制率和有效率两组分别为62.26%,81.13%和42.37%,76.27%,临床控制率两组间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天麻素注射液组优于倍他司汀注射液组,有效率两组间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
本研究中天麻素注射液组和倍他司汀注射液组的不良反应发生率分别为8.47%与10.83%(P=0.),以口鼻干燥、局部疼痛最多见,除倍他司汀组因中度皮疹,心悸、心律不齐退出2例外,其余不良反应均未影响疗程完成,且大多为轻度,勿需处理,未发现严重不良反应发生。治疗组发现1例ALT治疗前正常,疗程结束后1天复查轻度升高患者,未做特殊处理随访1周复查恢复正常,说明天麻素注射液可能引起转氨酶轻度可逆性升高。
由于本试验仅对患者使用了盲法,不能避免观察者主观意愿的干扰,主管医生可能通过许多方法影响患者的治疗,比如医生对试验组观察特别仔细,护士对试验组特别热情等等,这些都有可能影响或暗示他们产生不同的应答反应,从而产生测量性偏倚。本试验开始之初进行了全体医护人员培训,尽量将测量性偏倚减到最小。
综上所述,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天麻素注射液治疗眩晕的临床疗效优于倍他司汀注射液,不良反应少,患者耐受性好,适用于病情偏重急需住院治疗的眩晕患者。
来源:中国循证医学杂志,2年第4卷第12期
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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